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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回归格林大陆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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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震很痛快把多兰的尸体扔到储物戒指的僵尸空间中喂城管大队长,然后走到楼下酒吧去,说真的,他还想找大胡子莫迪聊聊呢。
其实通过问酒吧的一些常客,他已经知道莫迪是个什么样的坑爹货了。这货嗜酒如命,没事还喜欢赌钱,还逢赌必输,然后,就没钱了,没钱去哪里弄钱呢?野火镇的人都知道,没钱了,当然是去野火荒原了,那里遍地黄金啊。
区别就在这里了,很多人去野火荒原捡黄金,一去不复返,反而养肥了野火荒原的不少魔兽。而莫迪,这么多年来,每次都能成功带着一只魔兽幼崽回来,更神奇的是,他每次都是单枪匹马进去的,诡异的是,他身上从来没有伤口。
如果有人想用他每次都去的是低阶魔兽区这个理由的话,那无疑是行不通的,因为莫迪曾经带回过血瞳斑斓虎的幼崽,看似没有一点战斗力的莫迪,去招惹这种三阶魔兽的话,很显然是必死无疑的,很多实力强盛的佣兵之流的都把命留在了那边,因为血瞳斑斓虎是群居魔兽,且未成年的血瞳斑斓虎幼崽是不会离开父母的。
所有人都问他秘诀是什么,他每次都会神秘兮兮地回答:“运气,也是实力的一种。”别人也不好寻根究底,毕竟是个人吃饭的手段。
其实刘震也感觉很奇怪,总感觉这货隐藏着实力,可是怎么看都不像是扮猪吃老虎,一点斗气或者法力波动都没有。
离别总是伤感的,刘震想跟他打个招呼,毕竟也算是在这边认识的第一个人,奥迪斯那个变态除外。人这种生物就是奇怪,前一刻刘震还想干掉他,这一刻刘震却想好好交个朋友。
可惜莫迪似乎被吓破胆了,昨晚之后一直没再出现过,顺便提一下,由于过了凌晨,现在已经是大陆历997年9月8日。
刘震来到酒吧,整个酒吧除了留守的一人之外,就只有布莱克和雷蒙两个人了,两个人在那边窃窃私语。
“雷蒙,你儿子果然是个情种啊,这才是纨绔子弟嘛,那女人明显还没死透,而你儿子也是知道的嘛。”布莱克笑呵呵地举着一杯啤酒,调侃雷蒙,“你儿子就比你有出息多了,你看你那破落样,这年头哪个贵族不是三妻四妾。”
雷蒙正要说话,刘震只好在他们身后重重咳嗽,好打断他们的无良话题。
雷蒙脸色一尴尬,笑道:“小子,那个人,你处理得怎么样了?”
“哪个?”刘震装作一脸愕然,好像什么也不知道一样,让两人感觉莫名其妙,难道这傻小子为情所困,不愿接受事实。
布莱克嘿嘿贼笑道:“小子,别装了,那个服务员是被附体的,我用了一只神奇的魔兽看到了本体,那可是个漂亮的女人。”
“哦,你说那个啊。”刘震意念向戒指当中沉入,发现城管大队长正在啃多兰啃得不亦乐乎,于是用意念把大队长一脚踹开,然后把尸体搬了出来。
然后他皱着眉头对布莱克说:“你说的是他吧,我用来喂我那个异界的召唤物了,勉强还是能
看出点人样的,你要了干啥。”
雷蒙一口把嘴里的啤酒喷了出来,而布莱克则是一脸呆滞,丝毫没注意到手中的杯子脱落了,杯子掉落在地上,啪啦碎了,啤酒撒了一地。
那个多兰,猥琐的脸已经被啃得稀巴烂了,基本上是很难辨认了,少了条腿,少了只手,裤裆那一块也啃烂了,估计那玩意儿没有了,哪怕救活他估计他自己也不想活下去了,更何况他早就死了,这个只是身体。
布莱克颤抖着手指着刘震,难以置信地说着:“你小子,就真的下得去手?一点都不怜香惜玉?”
雷蒙也是震撼了半天,然后拍了拍刘震的肩膀道:“小子,你是能做大事的,估计成就会比我和布莱克还大。”
刘震微微一笑:“既然我决定了要做大事,怎能被这小小美色迷惑?”
布莱克吞了口唾沫,点头道:“小子你够狠,我低估你了,改天我也试试去背雷电劈一下,没准也能这么牛叉了。”
雷蒙决定扯开话题,咳嗽道:“约翰,把这玩意儿收起来吧,咱们该启程回家了。”
刘震点了点头,说道:“那我去把洛儿喊下来。”不等雷蒙和布莱克发出疑问,他就先收起多兰的尸体继续扔给城管大队长**,然后向旅馆跑去了。
雷蒙和布莱克面面相觑,僵了半天,布莱克开口了:“雷蒙,你要管管你家小子了,玩一个杀一个可不是好习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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